第四、出口退稅政策扼制瓷磚出口。2007年6月19日,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以財稅[2007]90號文通知,把我國陶瓷產品出口退稅率調低到5%。此前的2006年9月15日,我國才將陶瓷出口退稅率從13%調低到8%。在不到一年時間里,國家兩次調低陶瓷產品出口退稅率,已經十分明確地表達出了今后陶瓷行業的總體發展方向。由于競爭空前激烈,潮州相當一部分中、小型陶瓷企業產品目前在海外市場上的利潤空間十分微薄,有的甚至僅僅靠國家出口退稅生存著。而當出口退稅率從13%調到8%,再調低到5%時,這些靠出口退稅生存的企業的生存空間已經不復存在。
第五、反傾銷的威脅也不容忽視。它作為一種世界各國普遍認可的廣泛接受的限制進口的手段,隨著世界經濟和國際貿易的發展,該手段逐步演化成各國保護國內產業的主要工具,遭受國外提起的反傾銷訴訟后,又由于支付高額的律師費等方面的原因,國內許多企業不敢應訴、不肯應訴或應訴不力、應訴不利,會使我國陶瓷的出口遭受很大的阻擊。我國加入WTO不久,中國陶瓷企業就被大量的國際反傾銷案件罩上一層陰影,繼2001年8月6日印度對佛山三家陶瓷企業提起反傾銷控訴并成功的對我國出口印度瓷磚課以247%的關稅以來,墨西哥、菲律賓、埃及相繼對中國陶瓷采取反傾銷調查措施,多米諾骨牌效應初步顯現,由此引起的更大范圍的示范效應無疑將會使中國陶瓷在國家市場上陷入困境。而比反傾銷更為強大的一支攔路虎則是技術貿易壁壘,許多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為了保護本國的利益不受損害,往往善于憑借自身的技術及經濟優勢,通過制定苛刻的技術標準,技術法規和技術認證制等設置技術壁壘,阻止向其出口陶瓷產品,將我國陶瓷產品拒之門外。由于陶瓷在國際上尚未形成統一的檢測標準,我國陶瓷的生產與銷售方式越來越不適應世界各國的不同需求,國產陶瓷缺乏與國際接軌的質量標準,這是國內陶瓷進入國際市場的最大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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