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孵化中心入駐程序
1.符合入駐條件的單位及個人,填寫《濰坊市大學生創業孵化中心入駐申請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高校畢業生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在校大學生提供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學校主管部門出具的在校證明;
④已經注冊企業的人員除提供以上基本材料外,還需提供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擬安置大學生就業或見習的具體人數、崗位、薪酬等詳細情況。
2.企業入駐按照初審—答辯—考察—簽約入駐的流程進行。
①創業中心接到申報材料后,對材料進行初審;
②通過材料初審的,參加創業中心組織的答辯評審會,答辯評審委員由從事創業扶持、管理、服務機構和企業的創業專家擔任,對參加答辯的項目進行評審;
③通過答辯評審的,根據個人素質、創業項目、入駐可行性等進行考察;
④經考察合格的獲準入駐創業中心,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與其簽訂《入駐協議書》后,辦理相關手續。
3.“雙創人才”引進及評審程序按濰坊市有關規定執行。
海內外“雙創人才”額外優惠待遇
1.一次性給予100萬元資金補助。
2.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辦公場所、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住房公寓,三年內免收租金。
3.通過濰坊市引進的海外人才列入國家“千人計劃”或山東省“泰山學者海外特聘專家”的,可直接享受相關扶持政策。經審批符合山東省泰山學者藍色產業領軍人才團隊支撐計劃的,省財政給予每個團隊500萬-800萬元經費補助,1000萬-3000萬元藍色經濟區產業人才項目經費資助。
4.符合濰坊高端產業投資有限公司等政府投融資平臺扶持條件的高層次創新人才,可獲貸款貼息、貸款擔保、股權投資、融資租賃等扶持。貼息優惠不低于貸款利息總額的50%,貼息總額最高可達100萬元,貼息期最長2年。股權投資比例最高可達項目實際投資總額的30%。
5.以技術成果入股投資的,經評估,其技術成果最高可按注冊資本的35%作價入股。“雙創人才”企業研發生產的產品,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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