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思創新軟件的創始人、CEO陳淑寧,曾在清華大學的創業課堂上告誡未來創業者,切忌團隊成員“同構”(即同質化);應當以角色選人,而不是簡單基于能力、學歷高低。神州億品傳媒的共同創始人、CEO李峰博士在我所主講的《創業管理》課堂上和MBA同學交流,指出核心創業團隊成員應當獨當一面、專長互補、雅量容人;組織一個優秀的核心創業團隊,要力爭團隊整體配備平衡,經驗和專業技能平衡,既有善于內部協調的人,又有善于處理外部關系的人。
創業團隊組建初步完成,團隊需要在創業過程中建立良好的工作關系,有效溝通在其中發揮重要作用。
企業初創階段,辦公室不大,大家常常在一起,清楚對方每天在干什么,有問題可以隨時溝通解決。隨著企業的發展,大家可能各忙一攤事,辦公室可能不在同一層樓、不在同一棟樓、不在同一個區域甚至不在同一個城市,創業團隊溝通的頻率逐步降低。而創業企業發展中面臨很多的不確定性和大大小小的各種決策,如果不能實現有效溝通,久而久之,創業團隊內部容易產生矛盾猜疑,不信任增加。這可能給企業的成長帶來潛在的問題,甚至埋下“定時炸彈”。
因此,定期正式的工作回顧和討論、定期非正式的交流都是有效的溝通途徑。
惠普公司的兩位創始人比爾·休利特(Bill Hewlett)和戴維·帕卡德(David Packard)都愛好大自然,常常結伴去山區旅行。他們是通過休閑的方式進行有效溝通。帕卡德在其回憶錄《惠普之道》一書中闡述道,“毫無疑問,對大自然的共同愛好加深了我們之間的友誼,有助于我們互相理解,彼此尊重。這是我們在事業上建立成功的合作關系的核心,這種關系持續了半個多世紀。”
在創業過程中,創業團隊的形成和發展,通常有一個演變過程。在創業之初,可能每個共同創始人需要發揮多面手的作用;隨著企業規模擴大,需要不斷完善團隊,包括引入一些專業的管理者。創業過程中,創業團隊成員及其重要性都可能發生變化,創業團隊自身需要“新陳代謝”;要有效完成“新陳代謝”,這就需要相應合理的制度安排。
創業企業的初始制度
在現實中,我們觀察到大量的創業失敗或難以成長。一個關鍵原因,就是創業企業的制度安排不合適,這包括兩大類情況:
早期制度安排不合適:創業企業的價值創造力無法形成,創業很快失敗;或者新企業在最初有所發展,但是企業的價值創造力難以得到保持,企業很快就無法繼續成長、甚至失敗。
早期制度安排合適,但未能隨新創企業的成長而“與時俱進”,企業的價值創造力難以保持和可持續提升。
它們可能產生不同的具體結果(或組合):
核心創業團隊成員缺乏長期動力,工作不努力,甚至出現嚴重的道德風險;
團隊工作缺乏效率:1+1<2,特別是常常表現為決策速度慢,老是“議而不決”、甚至長期內部爭吵;
無法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來共同創業或幫助企業實現成長。
因此,有效的制度安排,是創業企業實現可持續成長的必要條件。特別是創業企業的初始制度,不僅會對其早期的生存有重要影響,而且由于存在路徑依賴,它還將對創業企業的長期發展產生深遠影響。
治理機制是創業企業初始制度的基礎與核心,主要涉及企業的剩余索取權和控制權的配置。
一些企業在創業之初,內部沒有進行清晰的股權分配,很多人一般也認為不必要,但等到企業開始做大,他們又發現這時進行股權分配,難度非常大,會引發各種內部矛盾。企業內部缺乏清晰的CYE股權分配,是一些一度發展不錯的民營企業走向解體的重要原因。企業創始人沒有股份或者股份非常少,也是當年國內很多大學、科研院所創辦的企業難以成長的關鍵性原因。
還有一些創業企業,有多位創始人,股份平均分配。有的核心創業者為了在創業之初就獲得一些人才和資源,很早就把股份“撒胡椒面”地分給很多人。但是,當這些創業企業發展遇到重大決策且意見不一時,常常無人可以最終拍板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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