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國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是勢在必然
當下,可持續發展理念不僅在社會層面,在企業層面也同樣獲得越來越多的認同,中國企業也開始更多地關注其自身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
企業社會責任,對大多數中國企業來說還是一個新東西,雖然早在1908年,美國鋼鐵的總裁泊金斯就說過“企業越大,就應該負起更大的社會責任”,但綜觀全球企業社會責任體系,真正啟動還是20世紀80年代以后的事。
上世紀80年代,企業社會責任運動在歐美發達國家逐漸興起,1984年,印度旁遮普邦毒氣事故催生了美國成立化工行業責任倡議書。
1986年,切爾諾貝利核泄漏事故,引致美國和歐洲聯合創建了世界核能發電站協會。
進入90年代初期,針對成衣業和制鞋業,美國勞工及人權組織發動了一場“反血汗工廠運動”.之后便演變為“企業生產守則運動”,在勞工、人權組織等非政府組織(NGO)的推動下,生產守則運動又開始由跨國公司的“自我約束”逐步轉變為“社會約束”.
到2000年,全球共誕生了246個生產守則,大部分是由商貿協會或國際組織機構所制定。
上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全球化對國際政治經濟發展的影響,面對環境惡化、全球氣候異常、恐怖活動、貿易爭端、能源危機等等挑戰,可持續發展理念正在成為各國一致認可的基本價值觀。為此,聯合國等國際組織以及國際消費者組織、環保組織、人權組織、工會組織和宗教組織等非政府組織,開始積極發起和推動現代社會責任運動,敦促企業更具有社會責任感。
目前,新一輪企業社會責任運動浪潮正在國際上云起,其主要標志有以下五點。
一是來自聯合國等多邊國際組織的努力。如聯合國的“全球協議”(UNGC),國際勞工組織的“人權原則及標準”(ILO Declaration),經合組織(OECD)的跨國公司行動指南(OECD Guidelines)等等。
二是眾多非政府組織的指導原則和標準。它們共同的目的是要求企業規范并約束自身行為,更好地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
三是各國政府也開始參與和引導相關活動。
四是越來越多的諸如共同基金的機構投資者,發起社會責任投資(SRI)基金,將其投資選擇同企業的社會責任表現關聯,要求接受投資的企業,不斷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更好地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目前,在美國這類機構投資者已經超過200家,而且還在加速增長。
五是越來越多的媒體,致力于監督企業,特別是知名企業的社會責任表現,揭露企業的丑聞或其他不當行為,像諸如《財富》和《福布斯》等權威商業媒體,在企業評比排名上,加上了“社會責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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