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信息不得外泄
《辦法》規定,網絡商品經營者、網絡服務經營者對收集到的消費者信息,負有安全保管、合理使用、限期持有和妥善銷毀的義務,不得收集與提供商品和服務無關的信息,不得不正當使用,更不得公開、出售。
網絡商品經營者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征得消費者同意的,可以以電子化形式出具。電子化的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可以作為處理消費投訴的依據。
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審查、記錄、保存在其平臺上發布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信息內容及其發布時間。其中,交易記錄等其他信息記錄備份保存時間不少于兩年。
網站違法將被關停
《辦法》同時指出,網絡交易Cye.com.cn平臺是維護交易秩序的第一責任人,在網絡商品交易平臺主體準入、商品準入、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方面具有把關和檢查監控的重要責任。同時要保護知識產權,對網上的涉嫌侵權商品,應采取措施,不得縱容售假。“《辦法》的另一個亮點在于對違法網站的處罰方面。 ”王金海律師說,“《辦法》中明確規定,在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中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定,情節嚴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違法網站繼續從事違法活動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提請網站許可地通信管理部門依法責令暫時屏蔽或者停止該違法網站接入服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網站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后,需要關閉該違法網站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提請網站許可地通信管理部門依法關閉該違法網站。 ”B03b 記者李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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