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青年創業就業工作,構建支持青年創業就業的工作體系和服務平臺,近日,廣元市出臺《廣元市青年創業產業園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指出,凡具有中國國籍,年齡18—40周歲且在該市市城區范圍創業的青年(高校畢業生優先),均可到該市青年創業產業園申請辦公寫字樓和配套住房,可享受辦公場地租金和創業公寓租金優惠。
據易碳家雜志了解,2011年3月,廣元市在利州區東壩環城路開建青年創業產業園,為青年人才提供辦公、研發、經營、居住等創業場地。青年創業產業園的服務和管理,堅持政府主導、部門配合、服務配套、自主創業、市場運作、企業管理的基本原則。廣元市青年創業產業園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青創辦)設在團市委,負責日常工作。
《辦法》指出,入園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具有一定的技術含量和創新性、市場前景看好、無知識產權糾紛,網絡、咨詢、廣告、創意、文化等產業優先;兩人以上的項目團隊,法定代表人或至少一方股東須為符合入駐資格的青年創業者。在企業取得入園資格后,如需要配套住房,可向青創辦提出申請,根據創業項目和工作團隊規模以及留存住房數量,青創辦給予配套住房租用指標。對入園項目實行辦公場地(或創業公寓租金優惠),每個創業團隊可享受30㎡內第一年100%、第二年50% 的租金優惠(或補貼),第三年開始全額收取。此外,青創辦協調整合相關行業部門針對創業青年的扶持政策為園區創業青年提供服務(詳細扶持政策見《廣元市青年創業產業園管理辦法(試行)》)。
《辦法》指出,青年創業產業園區創業的合同期限一般為三年,合同期滿后,企業可提出續簽申請,青創辦根據園區留存場地空間給予優先考慮。入園后,項目負責人與產業園簽訂《場地租賃協議》、《物業委托合同》和《消防安全責任書》。對未達到《入園協議》所承諾目標的企業,創業園區對企業使用場地等進行調整,并重新簽訂入駐協議。對簽訂《入園協議》3個月后企業沒有入駐園區或無工作人員在所租賃場地辦公的企業,將無條件清退;入園連續6個月零銷售收入的企業將予以清退。創業2年以上仍未達到協議約定經濟指標,將列入園區項目預清理目錄;創業者提出續期書面申請,經批準可延長創業工作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在延長期限內達標的企業退出預清理目錄,不達標的予以清退。
據悉,青年創業產業園綜合大樓目前仍在建設中,待竣工交付使用后,創業者便可在團市委申請入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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