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產出比是選擇發展模式的核心指標
中國究竟是搞中西部與東部均衡發展的戰略,還是采取區域間不平衡發展的戰略?要發展小城鎮模式,還是要發展大城市化模式?究竟要靠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還是做強做大基礎產業?有關這些爭論一直存在,各有各的道理,但缺乏一個核心衡量標準。經濟學從微觀看,就是要追求企業利潤最大化或個人效用最大化,從宏觀看,就是要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全社會效益最大化。而全社會效益最大化的一個檢驗指標,就是看總投入與總產出之比。
如用投入產出比檢驗過去10多年來的西部大開發、中部崛起和東北振興這三大區域發展戰略,會發現對這些地區的投入,其單位產出量遠不如東部沿海地區,無論是為提供私人產品的投入還是公共產品的投入。例如,在西部某地修一條高速公路,其每公里的造價是東部的三倍,但車流量只有東部的三分之一,意味著這條高速的投資效益只有東部的九分之一。你可以列舉很多理由來解釋發展貧困地區的意義有多大,你也可以用西部地區目前經濟的高增長來證明投資西部是正確的,但未來10年,你的投資回報率有多高呢?能否還得起銀行貸款?你可以讓中央財政為你的低效投資買單,但你能否留得住若干年后倒閉企業的失業工人?
在中國,規模不經濟的投資活動比比皆是,且大部分都是由地方政府所主導的。一說要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全國各地便一哄而上,新能源、信息產業、文化創意產業、金融中心都成為各地重點扶植和發展的產業,產業同構化現象非常普遍。再看看目前那些產能嚴重過剩的行業,如鋼鐵、有色等原材料產業以及風電、光伏等所謂新興產業,都與地方政府的扶持和參與密不可分。這應該引起人們深思:中國要實現經濟轉型,前提是要推動政府職能轉型,區域經濟良性發展的前提就是要“去行政化”,對官員的考核就應該“去GDP”。否則,重復建設、資源浪費現象就無法根治。
當前中央政府為新型城鎮化開出的藥方是戶籍制度改革、土地流轉制度改革和公共服務體制改革,這無疑是非常到位的舉措。但如前所述,這些舉措都需要舉債來實現,但這并不是難題,關鍵的問題是地方政府有沒有意愿和動力去做這些事情,如果不轉變政府職能,恐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目標的全面實現,又會遙遙無期。
以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為例,由發改委牽頭負責的方案起草工作,自2004年啟動以來,已歷時八年之久。期間官方曾多次給出方案出臺的期限,卻屢次延期,至今仍被推后。而在這八年中,中國貧富差距又擴大了多少倍?為何不少與GDP或稅收相關的地方投資項目被紛紛提前,不少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都是爭分奪秒去完成,為何很多與民生相關的公益性事業被一拖再拖?答案不言自明。
綜上所述,中國經濟走上負債式增長之路是必然選擇,但無需過度擔憂。當然,如何提高投入產出比,是選擇發展戰略、模式和路徑的核心考核指標。對國家而言,就是要實現規模經濟;對企業而言,就是要提高勞動生產率;對服務民生而言,就是要讓公共服務產品的效用最大化。而要實現這樣一種經濟轉型,前提是政府職能也要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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