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多大,事業就有多大。比爾·蓋茨在車庫里還沒有編寫出程序,就想著要挑戰IBM,宣稱:讓世界上每個人的書桌上,都擺上一臺微型機;孫正義在一間簡陋的鐵皮屋內,宣稱:公司要在5年內銷售額達到100億日元,10年內達到500億日元,要把公司發展成資產幾萬億日元、員工幾萬人的大公司;洛克菲勒說:“老實說,我是一個"野心"家,從小我就想成為巨富。”
“一人立志,萬人莫敵。”要想登上財富的巔峰,首先要有一顆“野心”。為了實現“野心”,人會毫不猶豫地迎接巨大的挑戰,挑戰可以激發出人的潛力,人的潛力一旦激發出來就可以創造奇跡。人的潛力大得會讓我們感到震驚。
一個想當老板的打工仔就是一個幻想家,一個一定要當老板的打工仔就是一個“野心”家。“想”只是一種主觀愿望,這種愿望并不強烈,因而不是“野心”。“一定要”是一種強烈的欲望,是“野心”,體現了一種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執著。“野心”一旦確立,不是為它而死,就是把它變為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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