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曉宜/CFP供圖
避稅造成巨額稅收流失
近日,全國最大單筆非居民企業間接股權轉讓所得稅4.03億元在山西省成功入庫,這是由一家境外非居民企業BVI(離岸公司)間接轉讓山西省一家能源有限公司股權產生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稅款。這是繼2011年日本某公司間接轉讓康師傅飲品(BVI)有限公司股權繳納企業所得稅3.06億元后,創下非居民企業間接轉讓股權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新高。
山西晉城國稅局用了近一年的時間征收此筆稅款,此間經過數輪協商、談判。在談判未果的情況下,晉城國稅局與受讓方積極協商,多方努力,這家境外非居民企業BVI公司終于認可了稅務機關對股權轉讓的收入、成本確定方法,同意依法繳納稅款。
“如果沒有反避稅的調查手段,這4億多元的稅款是收不上來的。”中翰國際轉讓定價服務聯盟發起合伙人王駿說。反避稅指國家采取積極的措施,對國際避稅加以防范和制止。反避稅往往是針對跨國公司和外商投資企業而言的,因為通過關聯公司和海外交易,跨國公司可以利用制度漏洞少繳稅。
2012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召開全國國際稅收工作視頻會議。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王力稱,2011年全年通過反避稅手段增加稅收貢獻239億元。
在中國人民大學舉辦的財稅學術沙龍上,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教師何楊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隨著全球化貿易與投資的發展,跨國公司利用國家間的稅制差異進行利潤轉移,不同程度地侵蝕主權國家稅基。其中,發展中國家因為稅收征管和法律制度的漏洞更可能成為跨國公司利潤轉移的受害者。一些非營利組織通過初步估算發現,每年從發展中國家轉移出去的利潤高達350億美元。
2011年,據媒體報道,谷歌(Google)在華子公司或業務密切合作企業——咕果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構尋廣告公司和谷歌信息技術(中國)有限公司存在涉稅違法行為,數額高達4000多萬元;具體違法行為包括使用假發票、將無關費用如“按摩費”等列入成本、不按規定代扣代繳營業稅等。
谷歌中國則稱,“我們認為,我們現在和以往一直完全遵守中國稅法。”
雖然言之鑿鑿,但跨國公司利用政策空隙避稅操作卻是全球“行規”。
據彭博社調查,谷歌迅速積累的財富,除了從廣告等業務中獲得,還得益于將其在海外獲得的大部分利潤通過一種復雜的法律結構轉移到了一些避稅場所,從而保持其稅率維持在超低的2.4%的水平。
國家稅務總局2004年的數據顯示,跨國公司每年的避稅活動給中國造成300億元的稅收損失。
2008年的數據顯示,美國通過反避稅調查查補的稅款是1000億美元左右,而我國僅有7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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