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跨國企業還好談判,跨國壟斷企業最棘手。”王駿說。
一般跨國企業,還有CYE行業參照系可以比對。比如復印機行業,有多家企業在做,就有行業平均利潤可以參考。但一些壟斷跨國巨頭,行業上下游都是它的企業,整個行業被其壟斷,難以找到行業平均利潤比對。
“資本弱化是跨國企業避稅的另一利器。”王駿說。
資本弱化,是指企業在融資時降低從其關聯方接受的權益性投資的比重,提高債權性投資的比重,導致權益性資本相對弱化的現象。
“說白了,就是企業融資時,本該入股的改成借債,因為債權不用繳稅,股權要繳稅。”王駿說。
日本一家跨國公司在陜投資子公司的案例被稱為中國“資本弱化第一案”。稅務部門調查發現,該子公司2007年~2009年的資產負債表顯示,資產負債率分別為91.26%、87.32%、93.86%,大大高于一般負債經營企業常規負債標準。
更重要的是,其負債中存在大量來自關聯方的借款費用,且每年有高額的擔保費用、質押費用及利息(在稅前扣除)被轉移至境外母公司,3年間的利息支出高達2200多萬元。
隨著稅務部門調查的深入,該公司疑點重重。該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預計的投資回收期為3.84年,但其自2003年投產以來,賬面顯示一直處于虧損狀態。即使這樣,關聯方母公司仍然不斷向虧損的子公司增加投資,2007年增資100萬美元,2010年6月增資1377萬美元,總投資達5470萬美元。
這么一個虧損嚴重的公司,銀行還愿意提供高額貸款。該子公司與境外銀行簽訂借款合同,總金額達5500萬美元,并由關聯方母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稅務部門調查結果是,該公司以貸款之名行避稅之實,最終補繳稅款1100多萬元。
不容樂觀的監督
相對于發達國家,我國的反避稅起步比較晚。
劉浩認為,稅務總局在2008年頒布實施的《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是我國在反避稅領域的一個重要法規。但比起很多跨國企業和會計事務所動輒十幾層的避稅設計,現在我國稅務機關稽查的能力只有六七層。
他認為,人才的缺乏也限制我國反避稅工作的進一步開展。
有業內人士透露,稅務系統反避稅處的一位處長是《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的起草者和重要推動者,是中國反避稅領域頂尖的專家之一,國內稅務系統工作人員都聽過他的講座。
但現在,他跳槽到一家國際會計事務所,擔任轉讓定價、稅務風險方面的合伙人,為跨國企業做避稅方面的咨詢。
“稅務系統培養了很多稅務人才,但一轉眼就跳槽進了四大(國際上著名的四大會計事務所,普華永道、德勤、畢馬威、安永)。”該人士稱,跳槽后,往往年薪從幾萬元漲到上百萬元。
讓學生監督老師,肯定是有難度的。該業內人士說,我國稅務系統應該創造良好的環境,吸引、留住這些高端稅務人才,這樣才能加強我國反避稅領域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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