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來銀行經理向客戶推銷
金博億在成立之初就有意識地招聘了眾多銀行的客戶經理,而他們在銀行供職時手中的客戶名單,自然成為金博億瞄準的“獵物”。此外,在產品銷售中,金博億還善用傳銷模式。一大主力銷售便是有著傳銷或直銷經驗的銷售員
金博億之所以在短時間內能聯絡和吸引到大批高收入客戶,是因為借助了銀行的渠道。記者了解到,金博億在成立之初就有意識地招聘了眾多銀行的客戶經理,而他們在銀行供職時手中的客戶名單,自然成為金博億瞄準的“獵物”。例如金博億的一名骨干代理人沈某,之前曾在某銀行深圳分行擔任客戶經理,辭職進入金博億后利用在銀行工作期間的客戶資源,聯絡這些客戶向他們推銷金博億基金產品,而眾多客戶對此并不是很了解,甚至有客戶還不知道他已離職,誤以為是另一種銀行理財產品輕易購買。短短時間內,沈某騙得客戶總共購買了800多萬元的基金產品。
金博億在產品銷售中使用傳銷的方式,通過發展下線尋找各種代理人。而銷售中的另一大主力是有著傳銷或直銷經驗的銷售員,利用其善于鼓動和推銷的工作經驗,大肆進行兜售。記者向深圳南山警方了解到,其中一名骨干曾在某知名直銷公司工作,銷售了800萬元基金產品。對于業務員金博億也給出了極具誘惑力的獎勵,代理人每推薦一人就有10%的提成。
一位曾接觸過金博億的人士向記者回憶,在金博億公司他看到成堆的基金產品說明書,印制得如同一本售樓書,而且在其中直接寫明產品的具體收益率。而且金博億不時會雇傭派發員,在大街上或者到寫字樓內派發宣傳材料,這都嚴重違反了當前對投資產品的要求。
借助“私募產業園”堂而皇之募資
部分投資者表示,金博億向他們介紹時,不像其他騙子公司不敢透露公司詳情,而是主動邀請他們到公司參觀了解,而客戶到來后看到金博億就位于政府建立的深圳私募產業集聚園,而且具有一定的規模,原來的疑慮也就打消了
如此漏洞百出的公司竟然能輕易騙取客戶的巨額資金,監管的缺失也是重要原因之一。部分投資者表示,金博億向他們介紹時,不像其他騙子公司不敢透露公司詳情,而是主動邀請他們到公司參觀了解,而客戶到來后看到金博億就位于政府建立的深圳私募產業集聚園,而且具有一定的規模,原來的疑慮也被打消。
金博億的注冊地位于深圳南山科技園的金融服務技術創新基地內。記者近日來到該公司,大門禁閉人去樓空,而在門上還貼有投資者起訴的法院傳票。記者發現,金博億屬于該基地內的“深圳市南山區股權投資基金PE/VC集聚園”,目前園區已經有24家私募公司進駐,其中金博億所在的4樓就有10家同樣性質的“投資管理公司”。記者向周邊幾家私募公司了解金博億的情況,均十分謹慎,表示毫不知情。而集聚園辦公室工作人員介紹,金博億是2011年進駐的,注冊資金500萬,還算是有一定實力的企業,直到今年2月份才拖欠租金未交,而春節后公司就沒有人來上班了,催收租金也一直聯系不上,直到公安部門公布案情他們才知道這是家騙子公司。
深圳市南山區股權投資基金PE/VC集聚園服務中心副主任謝炳武向記者介紹,作為深圳首個私募基金園區,集聚園于2007年動工建設,并在2010年正式掛牌,是南山金融基地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定位,經過一段時間的培育,未來以股權投資基金集聚園為載體,充分形成產業聚集效應,對深圳市的科技創新形成依托的物理平臺,打造成為國內領先的股權投資基金集聚園區。
謝炳武表示,園區對于入駐企業并沒有監管權,提供的服務只是出租場地。他介紹說,私募公司入駐需要經過深圳市金融辦以及高新辦的層層審批,深圳市金融辦還出臺政策,對入駐企業給予優惠政策加以扶持,此外深圳南山區政府也在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中撥出專門款項給予配套資金扶持,引導和幫助股權投資基金在此發展。而且金博億屬于合法注冊,有正式的工商資料,對于后續經營中出現的問題他們也無能為力。但他向記者坦言,在出現這一案件后,園區已經向各家私募公司發出通知,要求對投資者進行風險提示,投資須謹慎等。
謝炳武向記者透露,以前也發生過私募公司由于經營虧損,導致投資者上門追討的現象,但并沒有發生立案調查的事件。據了解,目前除24家私募公司外,包括金融外包、金融服務等公司在內金融基地內還有八九十家金融公司,而在這一事件發生后,對金融基地未來的招商也產生了一定的沖擊。
一些民間私募游走在法律灰色地帶
業內人士提醒,目前國內只有資產管理規模到一定數額,而且管理制度和風控措施規范的私募公司才會有資格發行信托產品,除了這些陽光私募之外的都是“灰私募”
“目前從事一級市場的股權私募良莠不齊,沒有經驗的投資者很難辨別其真偽!彼侥寂排啪W研究中心研究員彭曉武分析,當前私募業發展迅猛,但除了陽光私募外,很多民間私募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因而投資者的權益很難得到保障。盡管有一些私募確實讓投資者得到了較高的收益,但他們與客戶簽訂的協議并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因而風險相當大,一旦出現資金鏈斷裂等問題,投資者根本無從追訴。即使私募公司承諾了高收益,但如果項目無法達到預期,投資者的損失也無法得到彌補。更何況民間還有相當多的私募公司,以虛假的項目“空手套白狼”,騙取投資者的資金。
業內人士提醒,目前國內只有資產管理規模到一定數額,而且管理制度和風控措施規范的私募公司才會有資格發行信托產品,除了這些陽光私募之外的都是“灰私募”。由于資產規模不夠或經營理念的問題,數量龐大的灰私募并沒有發行信托產品,只選擇專戶理財,其資金募集對象一般是熟人圈,投資細節沒有公開披露,外界也無法對其進行客觀中立的評價,無法得到明確的監管,因而其違約成本比陽光私募低很多。
業內人士表示,這些私募宣稱的高回報是建立在投資項目的真實性上的,而這也恰恰是普通投資者的薄弱點。而且此類股權投資大多是長達數年的長期投資,更進一步增加了投資風險。即使投資者想要對私募基金公司進行調查,也僅能查到該公司的注冊信息,而涉及核心的投資項目、資金運作等很難通過公開渠道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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