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價買不著承諾全泡湯 揭密售樓處十大忽悠
開發商售樓沙盤里展示的“小區緊鄰百米綠化帶”或“萬畝森林公園”被道路或其他樓盤所“代替”;會所等娛樂設施變成了飯館、超市;而“十幾分鐘的車程”開了半小時也到不了……
如果遇到其中任意一種情況,證明你被房產商忽悠了。為了避免更多的人上當,我們推出房地產奸商忽悠詞典,給您提個醒。
忽悠1口若懸河 樓書失信
類似忽悠
綠地變住宅或者車位,就是這類忽悠所埋下的禍根。
【典型案例】
綠地變圍墻 景觀全取消
2003年6月,陳先生購買位于望京某樓盤一套房屋。買房時售樓小姐介紹,小區將南湖路設置主入口;小區內將建有溢水石壁與噴水設施等景觀。開發商在售樓書及口頭上承諾,將建設小區內的老年活動區、兒童活動區、小區綠化等配套設施。
2005年5月,開發商在完成商務樓的施工后,未經業主同意,擅自停建了原來在購房合同中約定的溢水石壁與噴水設施等景觀,并將小區主入口沿路向后移了50米。開發商還在小區住宅樓和商務樓之間建造了規劃中不存在的隔離圍墻,使得小區綠化面積大幅縮水,老年活動區、兒童活動區等配套設施不見蹤影。開發商稱:溢水石壁與噴水設施等景觀以及老年活動區、兒童活動區等設施,由于未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不具有約束力。
【專家解析】
期房風險以此為大
北京鏈家地產調研中心總監金育松表示,目前市場上的所謂期房風險,除樓盤因為開發商資金短缺導致無法完工外,主要就是開發商隱瞞或故意回避一些樓盤的規劃設計、施工進展、裝修品位、物業管理單位的情況以及周邊環境的規劃、市政配套的建設等實際情況,導致將來業主入住后的房屋、環境、物業管理水平與當初開發商賣樓時的描述不符。這種“不符”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業主入住的房子與開發商所描述“將來時”的現房品質下降。
【律師說法】
業主應通過監事會監督
北京信杰律師事務所尹秀超表示,業主知情權主要有,了解樓盤周邊環境建設、樓盤的施工進度、裝修材料的品牌、選用的物業管理公司的資質、管理經驗以及收費標準,車位的位置、數量、停車費等。這些問題都是開發商在售樓階段向購房人進行說明的問題。業主可以通過監事會隨時監督工程進度與質量;事先簽訂物業管理公約,公示物業公司的資質、管理經驗、收費標準及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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