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7臭水溝成自然水系
類似忽悠
親近自然,景觀住宅……有什么弊病?就是不告訴你。
【典型案例】
警惕“親水”變“惡水”
丁先生在水景住宅熱銷一時之際,選擇購買了清河某項目。由于項目強調了“親水”賣點,房子的價格也因此比周邊貴了不少,但是丁先生想到臨水而居的生活質量,理所當然地“欣然接受”了。但居住幾年之后,特別是夏天將近,丁先生反而憂心忡忡,不為別的,就是因為“親水”。丁先生告訴記者:“清河”不“清”。河水污濁,從春末夏初直到秋天,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要忍受著令人作嘔的惡臭氣味,特別是炎夏,傍晚原本是沿河散步的愜意時光,除了眼睛和鼻子比較痛苦之外,蚊蠅活動異常猖獗,所以晚上很少見小區居民散步、運動。現在居民由原來的“親水情結”轉變成“惡水情結”,加之屬“自然水系”,不能做地理位移,所以,花不菲的房價只能“無奈”地生活在“親水人家”中。
【專家解析】
“二查一約”少風險
水資源的稀缺,使很多消費者追捧水景住宅項目,而真正意義上的臨水而居,確實能讓居民得到“高消費”后的滿足感和滿意感。不過,由于我們的商品房項目多采取的是預售制,因此,開發商在借“水”之宣傳攻勢上不遺余力。中大恒基動產營銷總經理王述提醒消費者,購房前要“二查一約”。“二查”是指,其一現場勘查,看一下水景的現狀情況,將現狀與宣傳作一個比較;其二是查閱城市規劃,看看在入住之日項目宣傳的水景藍圖能否兌現。“一約”就是將水景藍圖中宣傳相關的內容落實到購房合同中,為消費者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做好物質準備。
【律師說法】
細察合同防“貨不對板”
北京大地律師事務所李強律師提示:購房者挑選帶有水景的樓盤時須注意幾點。首先,購房者在簽合同時,先要求開發商提供該項目的《規劃意見書及附圖》,這主要是看水景位于小區的具體位置,規劃的規模是多少等相關數據,以便根據水景所處位置選購觀景最佳角度的住房;其次,在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需把開發商如改變規劃條件應經購房者同意的相關條款寫進合同中。最后,在交房時,購房者按照原《規劃意見書》上的規劃條件以及《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相關內容仔細核對,以防“貨不對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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