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10借“顧問”個名頭
類似忽悠
1.××名人為本樓盤形象代言人。
2.××外國名國際建筑公司設計。
【典型案例】
知名物業公司當“顧問”
現在買房子,很多消費者都已經不會忽視今后的物業管理。諸如物業費是多少、物業管理公司是哪家等問題,也成為買房人必定要問的問題。可有些售樓廣告上沒有物業管理公司的名稱,打出的卻是“物業管理顧問——XX公司”或“物業顧問——XX公司”,甚至,有個廣告稱“A公司作為物業顧問,B公司專業執行每個細節”。既然“專業”,為什么還要請同行做“顧問”呢?
在對有物業顧問的項目一一詢問后,記者發現這些顧問公司都是知名物業管理公司,而該項目的實際物業管理公司要么是“無名小輩”,要么就是開發商參股或全資的物業管理公司,有些甚至暫時還沒確定物業公司。并且,當問到物業管理公司時,售樓員一般不會直接告訴你物業管理是哪家公司,而只強調某知名物業管理公司是小區的物業顧問。
【專家解析】
借名攬客
知名置業專家舒可心先生認為,銷售員的行為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當然,從法律上看,沒有明文規定廣告上出現“物業管理顧問”時必須同時標明“物業管理公司”。出現這種現象,有兩個可能:一是開發商想幫業主省錢,讓業主在支付普通物業管理公司費用的情況下,又受到知名物業管理公司的監督。畢竟顧問企業也要對被顧問社區物業管理的好壞,承擔名聲上的后果;二是開發商有意魚目混珠,利用知名物業管理公司的名氣來招攬買房人。
【律師說法】
查驗物業管理合同
仁和律師事務所孟憲生律師建議,購房前要查驗開發企業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合同,清楚自己在物業管理過程中的權利與義務。因為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確定的權利與義務購房人要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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