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難,治理更難
“加強自制彩鈴的審核即使在技術層面上沒有多大難度,也并不容易實行。”江西師范大學的李老師認為:“并不是人家自制彩鈴來做廣告就違法,把宣傳自己產品的廣告弄成彩鈴,主要是讓那些播打電話的親戚朋友聽,運營商怎么能知道制作廣告彩鈴的人就一定會去制造‘響一聲’電話呢?如果運營商禁止使用這類廣告彩鈴必須得有相關的法律依據。”根據廣告法,如果其廣告內容“含有虛假的內容”,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該廣告主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而如果其廣告內容“含有淫穢、迷信、恐怖、暴力、丑惡”等違法信息的,廣告主將承擔停止發布、公開更正,沒收廣告費用,并處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等行政責任,對于情節嚴重的,工商部門則可能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對于那些含有淫穢等不良信息的廣告,運營商可以很容易進行甄別。但是,運營商無論如何都沒有辦法也不應該負責驗證廣告中是否含有虛假內容。由此可見,即便是不會造成“吸費”的“響一聲”電話,治理起來也是困難重重。
而對于產生“吸費”的“響一聲”治理也非易事。假如通過透傳技術,使用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收聽了聲訊服務,那么除了通話費外還產生了額外費用。這種行為在法律上涉嫌構成詐騙罪。據法學專家介紹,所謂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不法分子利用“響一聲”引起手機用戶的注意,抓住用戶“本能的或常理的都會回撥”的特點,誘使手機用戶進入“響一聲”制造者設置的“吸費”騙局。整個過程中,“響一聲” 來電的制造者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透傳技術隱瞞真相騙取手機用戶回撥而扣取話費。因此,這種行為涉嫌構成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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