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國家賠償法》在此次修改中不會出現“懲罰性”賠償標準的明確表示,但是實際規定會提高賠償的標準。“但是幅度距離外界的期待有差距。”
按照現行的《國家賠償法》,對于死亡賠償金,并未區分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也統一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這個基本標準確定是一個進步,但令人不解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在參照《國家賠償法》的上述規定時,卻將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明確區分開來。造成了“同命不同價”的結局。
賠償范圍擴大
一位了解立法進程的人士透露,在此次法律修改中,國家賠償的范圍也將擴大。
但是并非外界所有的呼吁都會得到滿足。比如抽象行政行為造成的侵權仍將被排除在國家賠償的救濟之外。
此外,民事、行政訴訟案件的錯判,此次修改也不會被納入“國家賠償”的范圍。
國家賠償范圍的擴大主要是指國家賠償的歸責原則此次有望向多元化邁進,尤其是在刑事賠償領域引入“結果責任”。這也是多年來外界大聲疾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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