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金九銀十”的求職黃金季節后,各大高校應屆畢業生開始四處找工作。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獲悉,為幫助廣大高校畢業生順利就業,我市推出四項補貼政策,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在求職或創業時可以享受見習、就業、創業及社保等相關補貼。
據介紹,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市內見習單位參加見習,見習期達到6~12個月,每月每人可以領取不低于1000元的基本生活補助。見習單位預先墊付后,可向人社部門申請就業見習補貼,財政部門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標準發放見習補貼。
當年畢業的困難家庭大學生,如果經所在高校提供重點就業幫扶(即提供不少于3次的就業應聘機會)后,在當年5月1日前仍未能實現就業,每人可以享受不低于500元標準的一次性求職補貼。不過,大學生因為升學、出國、參軍、參加基層服務項目,或者暫無就業意愿,無正當理由放棄學校提供就業崗位或應聘機會,不能獲得一次性求職補貼。
“目前,為鼓勵大學生創業,我們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他們只要參加創業意識等相關培訓,每人就能享受一次同類別的培訓補貼。”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說,大學生選擇創業后,各級創業服務指導機構、創業服務專家志愿團辦公室、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創業培訓定點機構,應對參加創業培訓的合格學員提供不少于6個月的后續服務,學員經后續扶持并在1年內成功創業,市財政按每人3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后續服務補貼。此外,大學生創業在各類創業園孵化成功,搬離創業園后正式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人社部門將一次性發放12個月的定額社保補貼,補貼金額以出園時與該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參加和足額繳納社保費的職工人數為基數,每人每月不超過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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