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臨近, 關于“維權”的討論再次熱起來。特別是在當前全民理財時代,名目繁多的理財方式和投資途徑背后可能暗藏著華麗的陷阱,“如何進行金融維權”已成為投資者關心的一大焦點。本刊與口碑理財網合作,歸納總結了8個理財領域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典型案例,揭露各類理財產品的多種陷阱。
案例一 網銀頻繁被盜遲遲不警示
網上銀行在給客戶生活帶來方便與快捷的同時,潛在的風險也悄然現身。前不久,近5萬名中國銀行網銀用戶收到一條短信要求登錄一釣魚網站進行升級,而中國銀行的真實網址根本就不是這個,不少用戶因為誤登錄釣魚網站被盜取大量現金。
中行網銀的安全性引發各界高度關注,也引發了廣大客戶的強烈不滿,有受害儲戶指責銀行不作為。
一位有著中行網銀賬戶被連續盜刷90次痛苦經歷的客戶說,“在銀監會針對電話銀行風險發布的六條通知中,中行哪怕隨便做到兩條,儲戶的資金也不至于這樣開著門讓人家拿走”。
商報點評:現如今,網銀被盜現象時有發生,目前多數銀行網銀已加入新的安全保護功能,但是最重要的還是客戶自身要謹防個人信息被盜,包括卡號、賬號、密碼、動態口令碼等。切勿點擊可疑鏈接,盡量手動輸入正確網址登錄合法網站,謹防輸入短信、電話、網站頁面提示的網址。
案例二 基金公司偷改分紅條款
南方基金不顧申請人選定的分配方式,將申請人的紅利再投資,造成嚴重損失。
據悉,2009年,南方穩健貳號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袁近秋,就該基金2007年度的基金分紅問題,對南方基金公司提出仲裁申請。申請人提出,南方基金不顧申請人明確選定“現金分紅”這種紅利分配方式的意愿,擅自將申請人應當分得的紅利進行再投資,給申請人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要求南方基金賠償其紅利損失及相應利息共計6.6萬元,退還管理費2000多元,爭議標的總額為68628.01元。
商報點評:如果投資者需要現金的話,完全可以不依靠基金分紅的方式來實施,可以直接贖回一部分基金份額就可以做到,但如果合同遭篡改,就難以實現,所以投資者應該隨時關注分紅等情況。
另外,基金分紅時計算分紅金額、劃賬等有成本,這些成本最終是由投資者自己來承擔。
案例三 銀行理財產品收益夸海口
“本人于2007年12月21日在中信銀行北京分行購買了一款名為 中信理財之藍籌計劃2號 的理財產品,產品編號為P07C80101,該產品期限兩年,從2008年1月11日起到2010年1月11日止,產品現已到期,收益虧損4.51%。”北京地區投訴人高女士如是說。該產品存在夸大收益等違規行為,此前打出的宣傳語為“藍籌計劃2號”理財產品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為36%,上不封頂,低風險,而該產品為投資于藍籌股的產品,風險可想而知。
同時,該產品說明書上募集資金為20億元,實際運作金額卻為30多億元,該產品運作一個月時就被曝出近10%的虧損,高女士已經將中信銀行告上法庭,理由是銀行多處違法違規。
商報點評:理財產品“夸大收益”、“規避風險”的營銷方式多有發生,監管層也在不斷出臺制度嚴禁誤導,或提醒投資者提高風險意識。目前,除了申購新股外,銀監會已叫停銀行其他涉股理財產品。
更應該提醒投資者的是,不要單純依據收益高低選擇購買產品,一定要看清產品說明書中是否已注明產品屬高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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