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上市公司再融資的審核權下放到深交所之后,監管層與交易所之間怎么分工協作,又怎么銜接?
證監會內部人士向記者證實,證監會正在籌建一個新的部門——上市公司監管二部,負責創業板的監管。“目前還要走相關程序,沒正式掛牌。”上述內部人士告訴記者,“新部門的具體職能也尚未完全確定。”
記者獲悉,證監會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部原副主任趙立新,將主持上市公司監管二部的工作。
某券商投行人士猜測,新成立的上市公司監管二部,將主要負責創業板公司的監管,其職能范圍與上市公司監管部類似。
具體到工作銜接,上述投行人士表示:根本不是問題。“因為目前發審委發行部預審員的很多成員均來自兩大交易所。”
不過,他頗為擔心的卻是市場化改革機制是否能執行到位的問題。這一疑慮也是投行業的心病。
“誰來審核只是制度上的安排而已,交由交易所審核是國際慣例,也是中國資本市場市場化改革的大勢所趨。”上述投行人士稱,“我真正關心的是,權力下放交易所之后,再融資審核是否能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流程與操作上是否能再透明一些?別最后還是換湯不換藥,空歡喜一場。”
上述人士建議,監管部門應責令深交所,將創業板再融資及相關規則流程向全社會公示。
修訂再融資審核制度,制訂相關配套法規
創業板企業上市后業績變臉跟整個審核制度有關,發審制度需要改革。
今年年初,證監會首次公開IPO發審流程,以及將招股說明書預披露時間提前至發審會召開前一個月的做法,廣受市場贊譽。
業內人士預計,由于再融資由于從頭到尾影響著市場,因此是一種過程審核,隨著再融資審核權的下放,再融資監管重心也將向過程監管過渡。
一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創業板的再融資,其核心還是要看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是否完善,信息披露是否及時準確。此外,公司此前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是否合理規范也是重中之重。
另據記者了解,《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也正在加緊修訂之中。其中,再融資審核修改的內容主要涉及加強市場的定價機制、弱化行政監管、簡化審核程序、強化信息披露、強化募集資金使用管理等方面。
今年兩會期間,陳東征遞交的三份提案中,有兩份分別是建議修改創業板審核標準,以及建議針對高管不同時段的減持行為執行不同的稅收比率。
陳東征認為,創業板企業上市后業績變臉跟整個審核制度有關,發審制度需要改革。他指出,在企業上市的標準中,其中一條規定企業的增長須不低于30%,這就導致一些企業為了滿足上市條件,采用財務等各種手段拼命做業績,結果上市之后業績就變臉。他認為其實只要實現增長即可,沒有必要過分強調高增長率,30%這一標準應該去掉。
此外,中小板上市公司一直存在“重首發、輕持續再融資”的現象。不僅如此,上市后一些高管為了套現涌發離職潮。
“上述亂象,都亟須制訂再融資相關規則,對上市公司再融資進行理性引導,且規范上市公司的融資行為。”某投行人士說。
事實證明,只有擁有過硬的業績和規范的公司治理,才能持續從資本市場獲得資金,且經歷時間考驗。而一次性超募不但不利于資源優化配置,也不利于促進上市公司提升業績。
監管機構顯然也意識到這一問題,不僅利用一系列新政規范約束上市公司的再融資行為,而且將對上市公司的分類監管引入再融資審核。
不過,記者也注意到,在證監會針對“鐵公雞”的一系列新政的威懾下,今年以來,多家上市公司也響應證監會號召公布其分紅預案。甚至一些業績下滑的上市公司也加入分紅大軍,就是為了通過增發融資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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