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森•卡明斯基金會(Nathan Cummings Foundation)的股東活動總監勞拉•坎普斯在一份電子郵件中告訴我說,丑聞爆出后,“我們給了該公司大約6個月的時間來對股東的嚴重不滿作出回應……結果只看到一些象征性的改變……因此,我們決定提出建議,將雙重股權結構合二為一。”
上個月,新聞集團宣布,為遵從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對海外投資者控制權的相關要求,公司將取消非美國股東的投票權,但不會利用這一做法增加默多克的投票權。坎普斯寫到:“假如所有股票(包括A類股和B類股)都擁有投票權,該公司很可能就不會違反美國法律,也不必為遵從美國法律而被迫廢止海外投資者的部分投票權。”
最后一家值得一提的、由創始人經營的公司是切薩皮克,它也沒有入圍《財富》雜志全球最受贊賞公司榜單。上個月,路透社的調查性報道披露了與切薩皮克一項氣井權益相關的CYE貸款安排,顯示對公司聯合創始人兼CEO奧博尼•麥克克蘭頓的監督不力,麥克克蘭頓已于上周卸任董事會主席。上周三路透社的一則報道稱,麥克克蘭頓擔任公司CEO的4年中,一直同創辦切薩皮克的共同創始人湯姆•沃德暗中經營一只2億美元的對沖基金。去年的投票委托書顯示,沃德也已經獲準參與這一氣井權益計劃。
紐約市審計長辦公室(New York City 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的企業治理執行總監麥克•加蘭德表示,他“歡迎(切薩皮克)將CEO與董事長職位分離的遲到之舉,但問題不只是董事會的領導。問題在于董事會本身。”紐約市養老基金已提議在切薩皮克實施“代理參與”(proxy access),允許未來的股東們通過官方代理提名董事。根據去年的投票委托書披露,切薩皮克的創始人沒有股票投票控制權,因此上述提議可能有機會獲得通過。富國銀行(Wells Fargo)今年的“代理參與”議案獲得高票通過。紐約市養老基金也在納伯斯工業公司(Nabors Industries)提出了類似建議。切薩皮克沒有回復要求發表評論的電子郵件。
股東們在切薩皮克或許還能推動變革,但在沃爾瑪、新聞集團、谷歌這樣的公司,即使會出現變革,可能也會十分有限,而凱雷(Carlyle)和Facebook等公司的投資者還會面臨一個風險,即股東在事實上無法對創始人問責。
根據彭博社(Bloomberg)的數據,2006年,外界對沃爾瑪的“司法麻煩”和“系統性違規”擔憂愈演愈烈之際,挪威的全球養老基金以及瑞典的一家養老基金都拋售了這支股票。他們是作為受托人采取的行動,代人投資股票須審慎穩健。
如果證交所不允許雙重股權結構的公司或無實際投票權的股票上市,美國養老基金和投資管理公司的工作當然會簡單些。但證交所沒有動力采取這樣的行動——除非事關資本市場體系。將這些股票納入成分股的指數、以及承銷這些股票的投資銀行同樣也沒有動力這么做。但不管整個體系中的其他各方怎么做,審慎起見,代人投資者都不應投資那些他們不能有效實施控制權的公司。受托人有責任回避這樣的股票,他們從委托人那里拿到了豐厚的管理費,必須保證這一點。
不是說養老基金、共同基金和投資管理公司沒有禁止投資股票黑名單(也就是他們從不投資的股票)。他們確實掌握著這樣的名單。如今,受托人應該采取行動,在這份名單上加上無投票權的股票了。如果是在用別人的錢投資,當然可以慢慢來,不著急。但是,正如許多基金承認的那樣,他們同時并沒有足夠的人手來監督手頭持有的所有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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