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吳文介紹,上海約有55萬家中小微企業正常納稅,近幾年每年也有超過700家的企業消亡,2012年超過900家。也有不少企業轉移到江蘇南通、常熟、太倉、昆山以及浙江嘉興等周邊城市,如常熟近兩年新增企業中約有三分之一企業來自于上海。
上海市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傅新華認為,企業處于不同階段都會遇到不同的難處,整體來看,約四分之一中小微企業將被淘汰,四分之一創新轉型實現跨越式發展,還有二分之一的企業“守城”。因此幫助中小微企業解困也應分為“普惠制”和針對性扶持,前者如減所得稅采取低稅率、降低行政收費和政府行政服務成本等方式“廣撒網”,后者則給予“專精特新”企業在政策和資金上的支持“深捕魚”,引領企業創新,幫助企業騰飛。
信息不對稱亟待消除
上海市工商聯去年對小微企業進行調研,來自378個企業的問卷結果顯示,73.1%的受訪企業“不太了解和不了解”國家向中小企業提供的政策,62.7%的企業希望獲得信息服務。
上海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協調辦公室副主任宋曉輝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確實存在這樣的問題,由于種種原因,中小微企業對政策不能及時獲悉甚至不關注。上海除了通過互聯網及時公布相關信息外,每月還發放12萬份《上海市中小企業信息速遞》,同時還開發了手機客戶端程序,用戶可以免費下載及時查看最新政策。“未來希望能夠形成政策優惠的信息推送,當部分企業達到享受某政策優惠時,就會主動推送這一信息,讓優惠政策能第一時間開花結果”。
在上海市“兩會”上,一些代表、委員認為,想緩解融資難,撇開其他方法不談,單從“消除信息不對稱”入手,就可以有所作為。
比如建立中小微企業樣本數據庫,一點一滴收集統計資源,形成了解中小微企業動態運行狀況的基礎和依據,這同時也是一份企業的信用體檢報告。民革上海市委提出,可以考慮把納稅信用作為金融征信抵押物,用企業良好的納稅信用兌換銀行貸款優惠,建議銀行和稅務機關聯手,把中小微企業的納稅信用記錄、財務會計信用記錄等納入金融企業征信系統,對納稅信用級別比較高的企業,給予低利率、高額度的金融支持。
上海市工商聯合會相關負責人認為,應適當放寬或取消專利、資質等資金申請條件,使扶持政策惠及更多小微企業;資金申請程序宜簡潔、易于操作,降低企業申請成本。創新扶持方式,將直接給予資金資助與政府購買服務、提供貸款貼息等方式相結合。為初創企業開業貸款、創業場地、招用人員等給予支持。
對癥下藥還需“組合拳”
針對當前存在的用工貴、稅負重、融資難等普遍難題,一些企業和專家建議要對癥下藥,短期、中長期政策雙管齊下,切實為企業減負,同時為企業創新轉型創造良好的環境。
一是建議對小微企業實施靈活用工制度。專家建議,在勞資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建議簡化小微企業勞動用工程序,在充分尊重勞動者意愿的基礎上,允許靈活用工,允許微型企業的薪酬水平在最低工資指導線一定范圍內浮動。
二是建議實行輕稅負政策,循序漸進推動結構性減稅,加快設計更為合理的稅費優惠政策,如定額征收和對小微企業所得稅實施“三免兩減半”,若短期內難以全面鋪開,可酌情在部分地區,一定時限內,開展試點,切實減輕其經營負擔;提高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加快推進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向更多的服務業擴圍。
三是要引導銀行提高小微企業金融創新和服務水平,鼓勵銀行建立不同類型的業務單元和專業化的經營團隊,在風險防控上加大創新力度,推廣存貨、應收賬款、專利權等動產或權益質押,降低小微企業貸款門檻,減少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同時發揮好國有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的引導作用。在完善制度、規范程序、有效監管的前提下,允許機構有一定比例的壞賬,彌補市場在提供小微企業投融資公共產品中的外部性問題。
另外,東亞銀行上海分行副行長王彥建議,小微企業發展不同階段應尋求不同的資金來源,不能完全依靠銀行,長遠來看不能完全依靠政府補貼。對于那些資金沉淀型的企業不妨多多利用,比如大型零售貿易型企業等,可以扮演銀行角色對供應商等提供資金支持。
四是加快推進壟斷行業改革,加快促進民間資本進入金融、能源、交通和社會事業等領域,破除小微企業發展的“玻璃門”、“彈簧門”。以戰略性產業、新興產業和高科技產業為重點,發布重點產業發展目錄和扶持政策,加強產業引導,推動小微產業轉型升級。搭建平臺,組織對接會,幫助小微企業與大中企業建立采購、配送等合作機制,開拓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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