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模式中,雙方有非常明確的責任和利益分配關系。農民獲得的好處有三個方面:一是地租收入。這個地租就是每年每畝稻谷產出按照市場價出售后的收入;二是工錢,約1000元/畝;三是在桃樹下種植蔬菜的收入以及養豬所得收入。這筆收入以5頭每畝計算,年收入超過800元。這樣,農民的純收入達到2400元。此外,桃園公司還會對表現優秀的員工發放年終獎。桃園的管理不需要太多勞動力,因此,大多都外出務工,這又增加了農民的收入。
據介紹,這種合作模式有效保護了農民的利益,雙方的合同簽訂了50年,期間農民收入基本都能得到保障。
隨著引入桃園公司,東河鎮農戶收入提高,這里家家戶戶都按照小康村標準建設,民居也得到了翻新。
由于整個桃園都在山上,交通至關重要,現在已有一條盤山路蜿蜒而上,大部分路面都得到了硬化。
旺蒼縣小康辦主任鄧雄告訴《中國投資》,這條路就是為了筑巢引鳳修建的。“過去調整產業結構的時候,始終走不出新路,年年栽樹不見樹,千家萬戶種植靈杏,互相殺價。縣里發現,農業產業必須由公司帶動,農戶參與,才能把產業做大”。
5年前,旺蒼縣向桃園公司開出了許多優惠政策,如通路通水,前5年土地免租,由縣財政給予農戶地租補貼。“我們的規劃是2萬畝”,鄧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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