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司長李雄:
各位記者朋友們,大家好!感謝大家來參加今天的新聞發布會。下面我就《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有關情況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向各位做一下介紹。
一、為什么要制定《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
網絡游戲作為一種新興的娛樂形式,近年來在高速發展的同時,也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成為領導同志高度重視、社會各界十分關心、新聞媒體密切關注的焦點。
當前,網絡游戲的問題突出表現在網絡游戲成迷,網絡游戲內容以及網絡游戲用戶權益保障等方面。這些問題的產生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由于社會文化等深層次的矛盾,具體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網絡游戲企業追求經濟利益的本性和網絡游戲產品的文化社會屬性之間的矛盾。二是網絡游戲的社會性和未成年人受眾群體的特殊性之間的矛盾。三是網絡游戲的快速發展及社會認知的相對滯后的矛盾。另一方面由于社會需求的客觀存在,這些需求包括由現代社會溝通缺失造成的需求,大眾對低廉文化娛樂產品的需求,社會生活壓力宣泄的需求和自我價值的需求。
針對這些問題,文化部作為網絡游戲的主管部門,在主體準入、內容管理、經營規范、行業自律等市場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近一年來,文化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強內容管理,要求網絡游戲經營單位建立自我約束機制,改進游戲規則,調整產品結構,提升文化內涵。二是加強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從行政管理角度規范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的發行、使用、交易等行為。三是指導開展網絡游戲未成年人家長監護工程,家長對未成年人實施網絡游戲監管提供便利的同時也強化了網絡游戲企業的社會責任。
四是指導首批30多家網頁游戲成立行業自立聯盟,積極引導行業自律,實現自律與他律的有機結合。五是指導上海、北京兩地開展網絡游戲產品“適齡提示”工程的試點工作。六是聯合教育部、團中央發布未成年人網絡游戲的專家意見,引導未成年人玩健康的游戲,健康地玩游戲。這些管理措施的實施較好地解決了當前網絡游戲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得到了中央領導和社會各界的高度肯定。但是單純依靠規范性文件以及制度化措施遠不能滿足網絡游戲行業管理需求,為提高立法層次、面對網絡游戲管理中出現的新問題,政府部門要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管理到位。基于這些情況,文化部啟動了《辦法》的制定工作。
在起草過程中,文化部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文化部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中央編辦對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三定”規定中有關動漫、網絡游戲和文化市場執法的部分條文的解釋》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章制定程序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進行了深入的立法調研論證;并依據“開門立法”的要求,廣泛征求、吸納了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中宣部、中央文明辦、中央編辦、國務院新聞辦、國務院法制辦、公安部、工信部、工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新聞出版總署等相關部門、網絡游戲經營單位、網絡游戲內容審查專家、法律界人士等各方面的意見及建議,幾十易其稿,最終形成了《辦法》草案。
2010年6月3日,文化部蔡武部長正式簽發《辦法》,8月1日正式實施。《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進行網絡游戲進行管理的部門規章,對中國網絡游戲健康發展將起到積極的引導作用。
二、制定《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遵循的基本原則
文化部在《辦法》的制定過程中,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全面、協調、可持續的基本要求,認真梳理網絡游戲存在的各種問題,細致研究各相關方的利益訴求,確立了從事網絡游戲活動的基本原則:即從事網絡游戲活動應當“遵守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堅持社會效益優先,保護未成年人優先,弘揚體現時代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思想文化和道德規范,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與社會和諧”,要“遵循有利于保護公眾健康及適度游戲的原則,依法維護網絡游戲用戶的合法權益”。
同時規定,“國家鼓勵研發、運營弘揚優秀民族文化、內容健康向上、寓教于樂的網絡游戲”。上述基本原則,既是政府管理的立足點和出發點,也是從事網絡游戲活動最低要求。只有遵循這一基本原則,網絡游戲市場才能得以規范,網絡游戲產業才能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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