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完成法律清理工作。我國現行有效的231件法律中,有的法律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這當中大體分三種情況:一是有的法律是上世紀八十年代或九十年代初制定的,現在看來,有些規定已經明顯不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二是由于法律制定的時間有先有后,有的后法與前法的一些規定有不盡一致或不夠銜接的地方;三是有的法律操作性不強,難以用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實施。針對這些情況,去年常委會組織部署了對現行法律的清理工作,今年要完成這項工作。要認真研究和全面分析有關方面提出的清理意見,區分輕重緩急,采取修改、廢止、解釋、配套等方式進行分類處理,促進法律體系的科學、統一與和諧。
改革開放以來,經過各方面共同努力,到十屆全國人大任期屆滿,以憲法為核心,以涵蓋7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3個層次法律規范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基本形成,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各個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力地保障和推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不斷推進,文化生活的豐富多彩,和諧社會的積極構建,體制機制的改革創新,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對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課題新要求,立法任務依然繁重。
這里需要強調的是,我們的法律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在形成并完善法律體系過程中,必須把握好以下四點:一是不能用西方的法律體系來套我們的法律體系。外國法律體系中有的法律,不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的,我們不搞;外國法律體系中沒有的法律,但我國現實生活需要的,要及時制定。二是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是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用法律來規范尚不具備條件的,可依法制定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待取得經驗、條件成熟時再制定法律;對一些地方事務和具有民族地區特點的事項,可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規或自治條例、單行條例進行規范。三是要區分法律手段和其他調整手段的關系,需要用法律調整的才通過立法來規范,以更好地發揮法制的功能和作用。 (下轉第5版)
四是我們的法律體系是動態的、開放的、發展的,本身就有一個與時俱進的問題,需要適應客觀形勢的發展變化,不斷加以完善。
二、把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作為監督工作的重點
今年是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經濟發展最為困難的一年,既面臨嚴峻挑戰,也蘊含重大機遇,改革發展穩定任務十分繁重。為了做好全年工作,黨中央明確提出,要立足擴大內需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加快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深化改革開放增強經濟社會發展活力和動力,加強社會建設加快解決涉及群眾利益的難點熱點問題,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號召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堅定信心、迎難而上,團結一心、埋頭苦干,不斷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推向前進。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把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作為人大監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貫徹實施監督法,綜合運用多種監督形式,督促和支持“一府兩院”按照各自工作報告提出的目標任務做好工作,確保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確保全年經濟社會發展任務的順利完成。
一要加強對經濟工作的監督。計劃聽取審議國務院關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情況等專項工作報告,聽取審議國務院關于中央決算、審計工作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審查批準2008年中央決算,努力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大力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二要加強對解決民生問題的監督。計劃聽取審議國務院關于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促進就業再就業、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職業教育發展等專項工作報告,聽取審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加強民事執行工作、加強瀆職侵權案件檢察工作的報告,檢查工會法、食品安全法、畜牧法等法律的實施情況,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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