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江湖的形成
對模仿的鼓勵異化成了對抄襲的默許-SP時代引入了傳統產業野蠻營銷的風格-流氓軟件的橫行埋下以用戶桌面為對抗平臺的雛形-大公司的口水戰將個人恩怨與商業恩怨相互糾結。中國互聯網的江湖終于成形了。所有的矛盾,以江湖的方式解決最有效率
“中國互聯網十幾年來沒有太平日子。”優酷網CEO古永鏘說。
中國互聯網的商業生態經歷了幾次浪潮的沖擊,每次浪潮進退后,既創造出一批財富,也多露出一塊道德沙地。
第一波浪潮來自華爾街。鼓勵模仿,急功近利的烙印從此打下。
1990年代末,是段“街”和“村”之間零距離的日子。“當時國外來的風險投資家,看到你自己辦一個創新模式的網站不一定是懂,可你如果模仿一個美國網站,他就能看懂,敢投。”互聯網觀察家、正望咨詢總裁呂伯望說,他將中國互聯網的最早階段稱為“C2C”,也就是“Copy to China”。
“那時你只需要在創業計劃書封面上寫一句話:我要做‘中國的某某’,就能打動VC。”某SNS網站負責人夸張地回憶。
得到華爾街關注的網站,并非每家都能活下來,但沒有得到關注的網站,卻幾乎全軍覆沒。為了贏得關注,“模仿有理,抄襲無罪”成了屢試不爽的訣竅。
2006年,剛剛離開網通的田溯寧曾撰文《中國互聯網十年思考》。他談到雖然經過了高速發展的十年,互聯網依然沒有根本上的技術創新與體制創新。在技術上,幾乎百分之百來源于美國;在商業模式上,幾乎所有的應用均移植自國外,門戶、在線拍賣和付費搜索來自于美國,即時通訊最早翻版于以色列人開發的ICQ,無線增值業務始盛于日本和韓國,在線游戲發源于美國,VoIP、Blog等新應用也先誕生在世界上其它地方。
中國互聯網創業者并非不創新,他們更擅長基于模仿的創新,騰訊就將此優勢發揮得淋漓盡致。
“騰訊總是把創新能力和申請專利劃等號,我認為這是一個要駁斥的概念。”周鴻覺得目前在互聯網領域,能否獲得專利取決于公司的財力和律師的數目。“并不是申請了專利就等于創新,如果去問馬化騰:歷數最近三年來哪件事是你先在中國做的?他肯定說不清楚。”
近年來幾乎海外所有互聯網熱門應用,都很快能在中國找到孿生兄弟。如Groupon成功后,中國不到一年時間就出現了近千家團購網站。這些勤勉、聰明、大膽、理解市場,善于改造的中國學生,很快在本土市場上擊敗老師。每一個投資家都會標榜自己支持創新者,可現實鼓勵他們支持創新的模仿者。如此交替影響,形成中國互聯網的“創新罩門”。
在2000年,倒是電信服務商中國移動搞了次“本土化創新”,推出“移動夢網”,包括短信、彩信、手機上網(WAP)等各種信息服務,達上萬種之多。這些業務由中國移動聯合上千家增值服務提供商(SP)合作提供,雙方從信息費中分成。然而,SP業務為互聯網企業提供了過冬的棉襖,也將傳統行業野蠻生長的思維引入了互聯網。
“SP讓中國互聯網獲得重生,當時三大門戶都半死不活的,其他人更不知道能不能挺過去。”呂伯望說,網絡公司迫切希望向傳統經濟靠攏尋找安全感,而在傳統經濟眼中,互聯網已經是“沒落貴族”,沒有合作價值,橫空出世的SP就成為救命稻草。
移動夢網的SP服務商達數千家,多數成本低廉,分散作戰,對他們來說,手機用戶的錢袋是敞開的。對用戶來說,SP的服務往往突然闖入,然后如同附骨之蛆,其中的種種騙局難以詳述。“模式本身沒有錯,只是錢來得太容易,也太快了,滋生了很多違法邊緣的東西。”呂伯望說。
SP時代,傳統產業的銷售力量進入了互聯網,代理制在各種網絡產品中生根發芽。代理商不用理解產品,只要有辦法把產品賣出去就行,其中不少人連鼠標都沒摸過。可以想象,他們與早期互聯網從業人員的氣質天差地別。“從2004年后,中國互聯網開始倚重傳統銷售技巧,傳統企業也意識到互聯網是個很好的銷售平臺。”呂伯望將之稱為中國互聯網遭遇的第一次“精神污染”。
2004年,信息產業部門忍無可忍,出手圍剿,新浪、搜狐等多家無線增值服務商都接到過處罰通知書。在互聯網進入中國十年的節點上,移動運營商卻意外成為最大受益者:SP的每一筆收入,都是通過移動公司 “賬戶”劃撥的。就在這一年,一則新聞的開頭如此寫道:“中國移動團結了眾多商業合作伙伴,用實踐的努力打開了一道數字財富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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