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業內人士說,有些網站的外包頻道上大部分都是負面報道,這些頻道都有自己的“經營任務”,如一年要達到500萬元以上,于是,通過發稿、撤稿來要求企業交“廣告費”便成為其重要的經營模式,這部分收入甚至占其總量的50%-60%。也有網站會在發出投訴信息后,邀請企業“入會”,入會費從20萬元、30萬元到50萬元不等。而對于“廣告客戶”或“會員”,網站承諾會“有所保護”。
由此來看,網站通過維權投訴信息盈利有幾種模式:一是要企業出錢來刪帖。業內人士透露,一些小網站主要靠刪帖來盈利,刪一個帖子一般在1000元至3000元之間,這樣一天至少能有一萬元的收入。二是不直接伸手要錢,而是邀請企業參加某種“評選”活動,以金錢換排名。三是邀請企業成為網站會員或加盟,來為企業提供從刪帖到公關的一系列服務。
而在談及網站的盈利模式時,一名維權網站的負責人向記者坦言:經營一家維權網站并非易事,至少讓他“老了五歲”――從請律師、舉辦公益維權活動,到人員工資、日常開支,維持40人左右的網站一年至少需要幾百萬元,僅憑維權來支撐是不現實的,只能通過與企業合作來獲取資金。
敲響警鐘 網站維權亟須指導規范
那么,除了用“胡蘿卜”加“大棒”的方式傍“企業”,靠企業的廣告費生存,此類網站是否還有別的選擇?維權網站如何才能干干凈凈、踏踏實實地維權?
消費者權益保護專家邱寶昌對記者說,維護消費者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行政部門、司法部門、行業組織和消費者保護組織等都應承擔相應責任。網站維權本身沒有問題,很多依法建立的維權網站,應該得到支持。然而,某些網站打著維護消費者權利的名義謀取利益,與法律規定相背離,維權網站應真正維護消費者權益,而不能“掛羊頭賣狗肉”。
邱寶昌表示,網站注冊有營利和非營利之分,公益性組織不能以牟利為目的。維權網站應以公益性為主,然而,面對既要生存發展,又要維護權益,卻沒有資本注入的尷尬境地,一些網站只能“打擦邊球”。因此,公益性的維權網站需要有國家支持或基金支持。
“最近曝光的電子投訴網要挾企業的事情也給我們敲響警鐘。”315維權網的一名吳姓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維權網站完全可以有更長遠的眼光,用投訴信息來威脅企業的做法只是種短視行為,網站可采取向后續延伸的發展途徑,如通過提供輿情分析報告、售后服務培訓、進行信息發布、打假活動等方式,立足網站維權,從“公益性”上尋找未來。
此外,業內人士建議政府要對網站加強引導和監管,嚴格管理、凈化環境,提高維權網站的準入門檻;同時,政府也應加大支持,將公益維權與盈利活動剝離開來,不允許用投訴來盈利。最后,還應填補法律法規在這方面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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