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消費者向本報舉報:C2C網站不愿打假放任假貨繼續銷售
網購平臺淪為假貨的集散地,行內估計假貨比例在30%~50%。本報記者近期接到多起消費者舉報:很多購物網站不但不積極打假,收到舉報后也只是將假貨退回商家,使賣家有機會繼續售假和欺騙消費者,而監管部門至今未有明確的法律予以懲罰。
假貨泛濫于網絡已是不爭的事情。以安利為例,該公司曾委托全球知名的第三方檢驗鑒定機構,對國內某知名大型網購站點的49家網店進行了抽樣購買和檢測,結果顯示,樣品中46%為假冒產品。從整體看,C2C網站假貨交易曾經一度占據其總交易量的七成左右。一些網站盡管最近引進了大量品牌商品,但其假貨比例也依然超過三分之一。
大多數C2C網購平臺對商家售假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記者也撥打這些網購平臺的消費者熱線,這些平臺將責任推得一干二凈,聲稱“除了執法機關之外,無權扣留該商品和無權幫消費者解決雙倍賠償”。事實上,這些網絡商家根本就不愿履行《消費者保護法》或《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也不理睬有關“雙倍賠償”或“假一賠十”的規定,而網購平臺承諾的“1億元先行賠付”也基本有名無實。
再者,這些網站還人為設置繁瑣且互相沖突的程序。如申請退款了就不能投訴;明明已發生了交易糾紛、舉報了賣家,在賣家的“信用評價”一欄仍顯示為“超過360天無退款糾紛、超過360天無投訴”。
其三,網站將收到的假貨仍退回,使賣家有機會繼續售假、欺騙消費者。消費者何小姐稱,消費者為獲得退款,只得修改了退款協議并按要求把假貨寄回給賣家。“那賣家不是可以繼續拿這個假貨騙人嗎?如果賣家死不承認售假,網站也不能承諾處理結果,他就可以一直售假呢?”何小姐不解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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