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提升農村服務業水平
以繁榮農村經濟、促進農業現代化、增加農民收入和提高農民生活質量為重點,貫徹統籌城鄉發展的基本方略,協同推進城鎮化和農村發展,積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進入,推動農村服務業水平盡快上一個新臺階。
加快發展農村生產性服務業。構建以公共服務機構為依托、合作經濟組織為基礎、龍頭企業為骨干、其他社會力量為補充、公益性服務和經營性服務相結合、專項服務和綜合服務相協調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加強農業科技創新,推進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與基層農技推廣體系的有效對接。強化基層農技推廣服務,引導科研教育機構積極開展農技服務。搭建鄉村測土配方施肥服務平臺,提升科學施肥水平。培育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提升農機社會化水平,加快農機流通服務體系建設,支持開展農機跨區作業、承包作業、機具租賃和維修服務,推進農機服務市場化、專業化、產業化。加強土地流轉管理服務機構建設,培育壯大承包經營權流轉中介服務組織,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服務體系。完善農副產品流通體系,加大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力度,加強產銷銜接,擴大農超對接規模,積極打造“南菜北運”和“西果東送”產銷鏈條。加強信息體系建設,推廣先進交易方式,發展各類流通中介組織。強化農業生產資料市場準入和監管,實施經營臺賬和可追溯管理,提升經營單位技術服務能力,鼓勵發展連鎖配送等現代經營方式。支持發展農業信息服務,以農業生產經營為重點,逐步形成連接國內外市場、覆蓋生產和消費的信息網絡。改善農村金融服務,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鼓勵商業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的支持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培育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農村郵政金融業務,建立農村信貸擔保體系,擴大農村金融抵押品范圍。擴大涉農保險覆蓋面,探索發展漁業保險,建立多形式經營、多渠道支持的農業保險體系。積極推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發展,健全農村保險服務體系。完善動物疫病診療等獸醫服務體系,積極發展農作物和林業有害生物、草原鼠蟲害防治專業化服務。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和水平。提高農產品流通組織化程度,培育大型流通主體。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增強集體經濟組織服務能力,提升農業、林業組織化水平。
積極發展農村生活性服務業。完善農村消費品銷售網絡,推動現代流通方式向農村延伸。加快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深入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提升農村商品統一配送能力,發展一網多用,開展信息化改造,提高農村商業的組織化、標準化、現代化水平。推動機動車維修網點向農村延伸。積極發展園藝業、休閑農業、生態農業、休閑漁業、鄉村旅游等特色產業,大力扶持農民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興辦農家樂、采摘、垂釣等休閑旅游項目,增加農民收入。與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相配合,積極引導森林景觀的開發利用,大力扶持農民興辦森林人家、林業觀光園、森林氧吧、森林療養等休閑旅游項目,提高興林富民效益。搞好農民培訓,提高農民素質,加強輸出地與輸入地勞務對接,完善農民創業就業服務體系。大力發展勞務經濟,鼓勵農民就地就近就業,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抓好農民創業促進工程試點工作,引導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廣泛開辟農民就業創業渠道,逐步發展面向農村尤其是中心鎮的家庭服務。加快發展農村客運。繼續推進村莊整治,以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區域為重點,大力發展農村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治理設施的專業化運營,全面改善農村生活環境。
第四節 拓展海洋服務業領域
緊扣海洋經濟發展戰略部署和要求,加強陸海統籌,不斷拓展服務領域,提升服務層次和水平。
大力發展海洋運輸業,壯大海運船隊,增強國際海運競爭力,提升能源、原材料等戰略物資運輸保障能力。完善港口布局,拓展港口服務功能,加快港口物流發展,發展內陸無水港。加強漁港建設,依托漁港積極發展水產品冷藏、加工、交易以及休閑漁業、漁民作業補給等服務業。整頓、維護航行秩序,完善海上交通管理和應急救助系統,不斷提高航海保障、海上救生和救助服務水平。
積極發展海洋旅游,進一步突出海洋生態和海洋文化特色,開拓國內國際旅游客源市場,發展海濱度假旅游、海上觀光旅游、涉海專項旅游、海島度假旅游和海島生態旅游。加強旅游基礎設施與生態環境建設,科學確定旅游環境容量,促進海洋旅游可持續發展。推進電子客票系統建設和聯網售票,提升海上客運服務質量。加強客運碼頭、游艇碼頭及停泊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發展海峽、島嶼間客滾運輸和海上旅游、游艇經濟。在有條件的港口發展集娛樂、休閑、餐飲、購物于一體的郵輪經濟。
建立海洋、海島空間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積極開展海洋生物資源及礦產資源勘查定位、海洋工程維護、海洋綜合調查與測繪、海洋教育、海洋科普與文化傳播等服務?茖W評價海洋環境質量,開展大范圍、長時效、高精度海洋預報服務,重點建設面向海上監視、海上運輸、海上搜救、海洋油氣開采、大洋和極地勘探、漁業生產、濱海旅游、國際合作等活動的海洋專題服務體系。積極開展海洋災害風險評估和區劃工作,建設海洋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立海洋立體監測觀測預報網絡系統,形成有效的監測、評估和預警能力。
第四章 擴大服務業開放
統籌國內服務業發展和對外開放,加快轉變對外貿易發展方式,大力發展服務貿易,積極合理有效利用外資,推動有條件的服務業企業“走出去”,完善更加適應發展開放型經濟要求的體制機制,有效防范風險,充分利用好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積極參與服務貿易規則制定,深入推進與港澳臺地區服務業合作,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更高層次上參與服務業國際合作與競爭。
第一節 大力發展服務貿易
推動重點行業的服務出口,促進出口結構轉型升級。進一步鞏固運輸、旅游、建筑等行業在服務貿易中的優勢,積極推進中醫藥、文化藝術、動漫游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教育、體育等有我國特色的服務出口,重點培育通信、金融、會計、資產評估、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傳媒、咨詢、會展等現代服務貿易,加快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知名品牌的服務貿易重點企業。提高國內服務外包企業承接能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增強產業集聚效應,逐步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服務外包產業基地。促進服務外包離岸業務與在岸業務協調發展。建立健全服務貿易促進體系,完善服務貿易法律法規、標準體系和統計體系,推進服務貿易便利化。穩步擴大服務進口,發揮進口在促進我國服務貿易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第二節 提高服務業利用外資水平
進一步擴大服務業利用外資領域,優化結構,豐富方式,不斷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和水平。鼓勵引進設計、研發和營銷等方面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鼓勵設立外商投資研發中心。引導外商投資發展農業技術服務、交通運輸、現代物流、銀行、證券、保險、信息、軟件設計開發、商務服務、工程咨詢服務、節能環保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積極穩妥推進教育、醫療、體育、文化、旅游、電信等領域對外開放,吸引外商投資發展家庭服務業,鼓勵外商投資職業技能培訓。合理引導房地產領域的外資投向,鼓勵外資投資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綠色節能環保建筑的建設。創新服務業利用外資方式,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有效利用國外優惠貸款和國際商業貸款促進服務業發展。鼓勵外商投資設立創業投資企業,完善創業投資規定,合理引導外商投資發展融資擔保等金融服務關聯產業,支持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服務業企業境內公開發行股票、發行企業(公司)債券和中期票據,拓寬融資渠道。優化服務業利用外資的政策環境,增強政策透明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利,做好外資并購安全審查。鼓勵跨國公司在華設立地區性總部和功能性機構。積極推進服務業在部分區域和領域試點先行開放,提高服務業開放水平。改善服務業利用外資的區域結構,推動中西部地區利用外資發展服務業,支持東部地區尤其是東部特大城市利用外資提升服務經濟水平。
第三節 穩步實施“走出去”戰略
按照市場導向和企業自主決策原則,引導各類所有制服務業企業有序開展境外投資合作,支持在境外開展技術研發投資合作,創建國際化營銷網絡和知名品牌。充分利用中華老字號企業已形成的品牌效應,帶動中醫藥、中餐等產業開拓國際市場。將重點國別(地區)與重點領域相結合,分類指導,積極引導運輸、建筑、旅游等有比較優勢,以及分銷、通信、快遞、金融、計算機和信息服務、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有發展潛力行業的企業對外投資。支持發展對外翻譯與傳播,支持文化企業拓展國際營銷渠道,加快建設國際版權交易平臺,增強中華文化傳播力和影響力。發展出口信用保險,促進對外貿易和投資。著力培育我國服務業大型跨國公司和跨國金融機構,提高國際化經營水平。完善支持國內企業“走出去”的服務平臺,做好海外投資環境研究,強化投資項目的科學評估,增強境外投資法律、會計、信息、金融、管理和環境技術等服務。提高綜合統籌能力,加強實施“走出去”戰略的宏觀指導和服務,提高服務業企業對外投資便利化程度,加大知識產權境外登記注冊和海外維權力度,維護企業海外權益,有效防范和應對各類風險。進一步擴大與有關國家和地區的服務業交流與合作,充分利用自由貿易區框架,加強對服務業企業“走出去”的制度保障。
專欄4中國與東盟自由貿易區
履行我國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服務貿易協議》中的承諾(包括建筑、環保、運輸、體育和商貿等5個服務部門的26個分部門),鼓勵我國企業在金融、電信、教育、旅游、建筑、醫療等行業開展國際化經營,深入推進與東盟服務業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第四節 深化內地與港澳地區服務業合作
繼續實施內地與香港、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進一步擴大對港澳服務業開放,大幅提升服務貿易開放程度。采取更加積極的措施,擴大對港澳傳統服務業和新興服務業的開放,充實貿易投資便利化的內容。到“十二五”末期,通過CEPA基本實現內地與香港、澳門服務貿易的自由化。
支持建設以香港金融體系為龍頭、珠三角地區城市金融資源和服務為支撐的金融合作區域。支持香港發展成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拓展香港與內地人民幣資金循環流通渠道。支持香港企業使用人民幣到境內直接投資。在內地推出港股組合交易所交易基金,支持符合條件的內地企業赴香港上市。不斷提高內地對港資銀行開放的層次和水平,支持港資銀行在廣東省內以異地支行形式合理布點,均衡布局。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證券機構穩步推進深港資本市場創新合作。支持香港保險公司設立營業機構或通過參股方式進入內地市場,加強內地與香港在保險產品研發、業務經營和運作管理等方面合作。積極支持保險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增加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的境內金融機構主體。
完善珠三角地區與港澳跨界交通運輸體系,建立跨界交通監管合作機制,加強口岸綜合配套服務功能和區域物流信息平臺建設,提升通關和物流便利化水平,鼓勵發展電子商務,積極支持電子認證、在線支付、網絡信用、現代物流等電子商務支撐體系建設。打造區域航運衍生服務基地、生產組織中樞和國際供應鏈管理中心,構建現代流通經濟圈。積極引導內地和香港服務業企業合作建立商品國際營銷網絡。繼續推動職業資格互認、專業人士執業工作和職業技能鑒定合作,促進專業人才流動。
加強內地與港澳高等教育合作,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合作辦學模式。加強職業教育培訓合作,建立師資交流合作制度。加強文化交流,促進文化創意、影視、動漫、游戲、演藝、出版等方面合作。擴大開放醫療服務市場,合作發展醫療服務和中醫藥醫療保健服務,逐步擴大港澳資本獨立舉辦醫療機構試點范圍。完善動植物衛生檢疫和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建立食品安全技術標準和地理標志保護合作溝通機制。加強內地與港澳中華老字號品牌的交流合作。拓寬內地與港澳旅游合作范圍,共同完善旅游服務體系。采取積極措施引入港澳專業化社會服務,支持港澳家庭服務機構在內地設立高端專業服務機構,推進內地與港澳合作開展服務業從業人員培訓及信息交流,支持港澳服務提供者到內地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發展養老等服務。依托內地與港澳環境服務業現有基礎,廣泛開展環境金融、環境咨詢、環境技術研發、人才培養、環保宣傳教育、資源回收再利用等領域合作。打造環境服務業交流合作平臺,鼓勵港澳環境服務企業入駐,推動港澳環保企業在內地開展環保設施運營服務,在廣東率先開展環境服務業合作模式創新。
深化粵港澳合作,落實粵港、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促進區域經濟共同發展,打造更具綜合競爭力的世界級城市群。鼓勵廣東在對港澳服務業開放中先行先試,逐步將先行先試有效措施拓展到內地其他地區。加快落實相關政策,把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打造成現代服務業體制機制創新區、現代服務業發展集聚區、香港與內地緊密合作的先導區、珠三角地區產業升級的引領區。全面推進內地與港澳服務業合作,建設內地重點地區與港澳服務業重大合作項目,形成優勢互補、協作配套的現代服務業體系。
以珠三角地區需求為導向,重點在服裝、燈飾、家具、五金、皮革等產業,依托有集聚規模的專業鎮,統籌規劃建設生產性服務業集聚區,引進港澳咨詢、廣告、設計、營銷等服務。推進珠三角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示范區建設。鼓勵信息服務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平臺資源的合作與共享。支持依法開展跨境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知識產權、安全監管和應急救援等方面服務,加快內地與港澳檢驗檢測報告互認和電子簽名證書互認,支持內地與港澳檢驗鑒定、認證、檢測機構加大交流合作。
專欄5粵港澳服務業合作重大項目
1.港珠澳大橋。
建設海中橋隧工程、三地口岸和連接線,實現香港、珠海、澳門三地高速公路連通。
2.廣深港客運專線。
建設客運專線并與武廣客運專線、滬深客運專線接駁。
3.港深西部快速軌道線。
研究建設途經深圳前海地區、連接香港國際機場和深圳寶安國際機場的香港第三條過境直通鐵路。
4.蓮塘/香園圍口岸。
縮短香港至深圳東部之間車程,提高粵港東部地區出入境通行效率。
5.深圳前海開發。
發揮香港國際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優勢,充分利用前海地區的地緣和交通便利優勢,打造區域綜合交通樞紐,以發展現代服務業為重點,創新行業管理制度,建設粵港現代服務業創新合作示范區,2020年建成亞太地區重要的生產性服務業中心。
6.廣州南沙新區開發。
打造服務內地、連結港澳的商業服務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和教育培訓基地,推動發展物聯網等新興產業,積極探索依托南沙保稅港區建設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和華南重要物流基地,打造世界郵輪旅游航線著名節點。
7.珠海橫琴新區開發。
重點發展商務服務、休閑旅游、教育研發和高技術服務業,促進成為珠江口西岸地區產業升級的新平臺,建設連通港澳、區域共建的“開放島”,經濟繁榮、宜居宜業的“活力島”,知識密集、信息發達的“智能島”,以及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生態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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