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有效推進創業促進就業工作的開展,11月28日,延邊州結合實際,借鑒了省內外很多地方的經驗,正式出臺了《延邊州創業促進就業若干政策》。
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樸雄英表示,《若干政策》起草期間,借鑒了廣東、江蘇、山東、河南等地的經驗做法,結合延邊州實際提出了一些突破性措施。經過30多次反復修改,并多次征求延邊州就業工作聯席會議26個成員單位的意見,于今年11月28日正式出臺。
《若干政策》中提到,州、縣(市)兩級政府,將分別設立創業發展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創業補貼、創業獎勵、創業宣傳、創業基地建設及創業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明確了資金籌集渠道。
《若干政策》對自主創業者給予了很大的政策支持。“十二五”期間,各縣(市)將每年至少開辟一處由政府主導、市場運作、以生活服務業為主要經營項目的“創業市場”;鼓勵大中專畢業生自主創業、靈活創業。畢業兩年以內的大中專畢業生設立注冊資本為50萬元以下的有限責任公司允許注冊資本“零首付”;鼓勵境內境外勞務人員帶資金、技術、設備、項目返鄉創業;鼓勵低保和失業人員創業,享受低保的就業困難人員如果自主創業,其原享受的低保待遇可以保留一年,連續享受低保時間最長不超過18個月。
此外,還有對刑釋解教人員就業創業提供支持、放寬小額擔保貸款抵押品及反擔保條件等方面的相關規定。
延邊州就業服務局局長鄒衛華表示,《若干政策》中規定,對創業帶動就業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資金獎勵5000元~1萬元;對投資少見效快、創業成功率高、拉動就業明顯和發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項目提供人給予1萬~3萬元的獎勵;對返鄉創業的先進農民工、勞務輸出帶頭人給予1萬~2萬元的獎勵。
“和以往不同,這次獎勵的評估將交由中介機構,避免了政府既當裁判又上場比賽的情況發生。”鄒衛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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