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紅鼎創投創始人劉曉人涉嫌集資詐騙一案,有了最新進展。昨日(6月29日),本報記者獨家獲悉,劉曉人因集資詐騙1.41余億元,已被湖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死緩。
《每日經濟新聞》去年曾率先刊登系列報道,有著“民間創投第一人”之稱的原紅鼎創投創始人劉曉人,因涉嫌巨額集資詐騙向公安機關自首。
涉案金額1.41億一審判死緩
“一審判決已經下來了。”昨日,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司法系統內部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根據湖州中級人民法院對劉曉人案的一審判決結果顯示,劉曉人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該內部人士稱,劉曉人被控兩項罪名,一是集資詐騙,一是抽逃資金,其中前者是主要的罪責。
紅鼎創投專門從事互聯網領域的天使投資,也被當時的輿論譽為國內本土風投業界的開創者;劉曉人也被圈內稱為“民間天使投資第一人”。在創辦紅鼎創投僅僅3年之后,劉曉人卻“投案自首”,走進了浙江省德清縣經偵大隊。
據當地檢察院當時的認定,從2006年7月至案發,犯罪嫌疑人劉曉人以經營紅鼎創業投資公司為名,虛構集資用途,以高額回報為誘餌,累計集資達2.1527億元,無法償還集資款1.9757億余元。據知情人士透露,湖州中院一審認定集資詐騙金額為1.41余億元,而集資詐騙也是劉曉人主要的罪名。
追回多少損失不明
滬上資深律師、漢路商務咨詢公司董事長曾智紅對《每日經濟新聞》表示,法院認定標準較檢察院要更為嚴格,因此,一般集資詐騙金額法院認定規模會更少些。
據記者了解,根據湖州中院一審判決結果,劉曉人除被判死緩,還被處以沒收全部個人財產,以及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但昨日該內部人士并未向記者透露該案追回了多少損失。
而據此前辦案民警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透露的消息,當時劉曉人歸案后供認,“錢已經沒有了”。
辦案民警介紹稱,劉曉人集資來的資金,主要流向三個方面,大部分民間集資款已用于支付每月5~6分的高額利息;一部分資金用于購買汽車、房產等資產;另外,還“花了幾百萬元”在紅鼎創投的項目投資上。
但也有債權人對公安機關追回損失表示些許樂觀情緒。一位債權人向記者反映,劉曉人在德清當地仍有不少房產,加之劉曉人集資詐騙金額巨大,應該不會都被花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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