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上述內部人士對記者表示,目前湖州中院的判決,仍是一審判決結果,并非終審判決,劉曉人仍可在相應期限內提出上訴,“目前該案已報至省高院。”
該人士也同時表示,目前尚無法透露有關部門在該案中追回多少損失,但法院會根據情況,逐一聯系債權人商議賠償事宜。
背景資料
劉曉人,男,生于1965年8月4日,祖籍浙江昌化上溪村。
17歲時,劉曉人就以500元初始資金開始創業,經營根雕、雞血石、工藝品和茶葉貿易,賺得第一桶金。他曾表示:“這些傳統業務每年給我帶來2000萬元利潤。”
2006年7月15日,劉曉人聯合另外5位自然人,成立了紅鼎創業投資有限公司,注冊資本3000萬元。宣傳資料稱,紅鼎創投是一家“以本土民營資本為主體的風險投資機構”,專門從事互聯網領域的天使投資,計劃3年內投入資金1億元。
隨著劉曉人名氣越來越大,經歷越來越神奇,越來越多素不相識的人被他“忽悠”進來。他找他們借錢,然后“以更高的利息,將錢貸給別人,從而獲取息差。然而好景不長,2008年底,浙江的中小企業大量倒閉。眾多向劉曉人借錢的企業還不了款。以前“有借有還”的他不得不開始面對現實。“只能后賬還前賬,但是高額的利息又會擴大資金黑洞。”2個億的債務每個月僅利息就需要支付約500萬元左右,如果加上尚未公開的融資,每個月劉曉人支付的利息至少有上千萬元。
到了2009年5月4日,被債權人追討而難以脫身的劉曉人,不得已下選擇了主動報案。就這樣,集資上億元而無力償還的劉曉人向浙江省德清縣公安局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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